产权 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经营权、使用权、处置权等权利。
产权交易 是指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利通过市场进行有偿转让的行为。企业所拥有的房地产作为企业产权的一部分,属于产权交易范围。
产权交易的客体是
非公司制企业整体产权或部分产权(含有形资产产权、无形资产产权及经营权、财产使用权等); 2、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3、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产权; 4、 依法批准的其它产权。
产权交易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兼并:一个企业购买其它企业的产权,使其它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行为; 出售:将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出售给法人或自然人的行为; 股权转让:股权所有人(股东)依一定程序将股权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因此取得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 变更隶属关系:企业产权所有者发生变化,由原产权所有者改变为其他产权所有者的行为。 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合并为一个企业的行为。 分立:一个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它原因而分开设立两个以上的行为。
产权交易的方式
购买式:即交易受让方通过出资购买被转让企业的资产; 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交易受让方以承担被转让企业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承担职工安置式:即在资产与安置全部职工生产与生活费用等价的情况下,交易受让方以承担安置被转让企业全部职工生产与生活费用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吸收股份式:即交易转让方将被转让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竞价拍卖式:即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企业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实现交易。 调剂变现式:即为解决企业设备闲置、改善不良资产而采取的对这些设备、资产的有偿转让调剂、变现,实现交易。
产权交易合同的条款主要有:
转让标的; 2、 出让方、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4、 债权、债务的承继及清偿办法; 5、 产权交割有关事项; 6、 职工安置协议; 7、 违约责任; 8、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9、 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审批手续
——向外商转让产权的,须报市国资办审批;
——区县所属国有资产转让产权的,按市国资办规定审批;
——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应出具产权转让的意见。
日期:2007-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