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以来,福建省浦城县检察院民行部门为摆脱目前民行申诉案源枯竭的困境,主动与当地律师事务所联手搭建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提供申诉案源的渠道作用,拓展申诉案源。该院民行部门与当地律师事务所达成四项共识:
一是律师事务所为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时,在当事人败诉的情况下协助民行部门向当事人宣传民行检察工作的性质、功能和作用,发放申诉指南和须知,引导当事人申诉来访,寻找抗诉途径。
二是当事人决定申诉后,案件代理律师及时为当事人代写申诉状,并负责收集、整理申诉相关材料呈送该院控申部门。
三是民行部门在接到控申部门分流的案件后,对律师代理申诉的民行案件予以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并在做出各种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是否立案或是否提请抗诉(建议)的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同时向律师事务所及时反馈该案受理、审查和处理情况。
四是民行部门与律师事务所经常进行互访互动,进一步加强联系与沟通,并就案件的存在争议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进行探讨,以便能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为提请抗诉或说服当事人息诉奠定坚实基础。
该院民行部门通过搭建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平台这一举措,既扩大了民行工作的知名度,增强了群众信任感,又拓宽了申诉案源,仅半个月时间,当地律师事务所已向该院提交民行申诉案件4件。
法律咨讯来源:正义网 日期:2007-08-17 |